行业新闻

NEWS

版权声明
更多

【版权声明】: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本平台对转载、分享的内容、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,仅供读者参考,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、公司 、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,请联系删除。谢谢!

详细内容

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要达到的排放标准

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首要确定污水处理后要达到的排放标准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直接排向地表水体时,排放限值分别执行特别排放限值、一级标准、二级标准。排入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湖库岸边2公里以内的执行特别排放限值,控制的污染因子有7项,分别是pH 值、化学需氧量、悬浮物、总磷、氨氮、动植物油和总氮;排入地表水Ⅱ类、Ⅲ类功能水域的执行一级标准,控制的污染因子有6项,分别是pH 值、化学需氧量、悬浮物、总磷、氨氮和动植物油;排入地表水Ⅳ类、Ⅴ类功能水域的执行二级标准,控制的污染因子有5项,分别是pH 值、化学需氧量、悬浮物、总磷和动植物油。标准规定,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养鱼或排入渔业水体的,执行《渔业水质标准》(GB 11607);

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或排入农田灌溉渠的,执行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》(GB 5084);处理后排入排碱渠和排入湿地、氧化塘(涝池)的,本标准的一级标准;其他综合利用途径执行本标准的二级标准。

0371-56107166

15993333007



公司地址

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99号河南科技市场10号楼


企业联系邮箱:

850222523@qq.com





关于我们

服务项目

河南普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拥有一套从研发、设计、施工、调试及技术咨询等完善服务体系,为广大社会提供“一站式”环境治理服务,提供化工污水处理、生活污水处理、医院污水处理、食品污水处理、污水固液分离、工业粉尘资源化等系列环境治理一体化智能装备。

快速导航

专业技术咨询

版权声明:

本平台对转载、分享的内容、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,仅供读者参考,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、公司 、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,请联系删除。谢谢!

技术支持: 河南翼动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| 管理登录
seo seo